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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19〕2号

全国司法文书_刚刚最高法院宣告司法救助规范性文件规定文书样式工作规则威信解读 生活范文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印发

《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

《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文书样式(试行)》

《最高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事情规则(试行)》的关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公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公民法院生产培植兵团分院;本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规范化,细化操作性规范,我院制订了《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文书样式(试行)》和《最高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事情规则(试行)》。
现将以上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负责贯彻实行。
实行中创造情形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公民法院 2019年1月4日

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根据中共中心政法委员会、财政部、最高公民法院、最高公民审查院、公安部、法律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法律救助制度的见地(试行)》和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的见地》,结合事情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民法院的国家法律救助案件,由正在处理原审判、实行案件或者涉诉信访问题(以下简称原案件)的法院卖力备案办理,必要时也可以由高下级法院联动救助。

联动救助的案件,由上级法院根据救助资金保障情形决定统一备案办理或者交由联动法院分别备案办理。

第二条公民法院通过备案窗口(诉讼做事中央)和网络等渠道公开供应国家法律救助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

第三条公民法院在处理原案件过程中经审查认为干系职员基本符合救助条件的,奉告其提出救助申请,并按照申请须知和申请登记表的指引进行备案准备事情。

原案件干系职员不经奉告直接提出救助申请的,备案部门应该搜聚原案件承办部门及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见地。

第四条因同一原案件而符合救助条件的多个直接管害人申请救助的,应该分别提出申请,公民法院分别备案救助。
有分外情形的,也可以作一案救助。

因直接管害人去世亡而符合救助条件的多个近支属申请救助的,应该共同提出申请,公民法院应该作一案救助。
有分外情形的,也可以分别备案救助。
对付无正当情由未共同提出申请的近支属,公民法院一样平常不再备案救助,可以奉告其向其他近支属申请合理分配救助金。

第五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救助。

救助申请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名救助申请人的近支属、法律声援职员或者经公民法院容许的其他无偿代理的公民作为委托代理人。

第六条救助申请人在进行备案准备事情期间,可以要求公民法院帮忙供应干系法律文书。

救助申请人申请实行救助的,应该提交有关被实行人财产查控和案件实行进展情形的解释;申请涉诉信访救助的,应该提交息诉息访承诺书。

第七条救助申请人按照指引完成备案准备事情后,应该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原案件承办部门。

原案件承办部门认为材料完好的,应该在申请登记表上签把稳见,加盖部门印章,并在五个事情日以内将救助申请人具名确认的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干系证明材料以及初审报告等内部材料一并移送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备案部门收到原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的材料后,认为齐备、无误的,应该在五个事情日以内编备案号,将干系信息录入办案系统,以书面或者信息化办法关照救助申请人,并及时将案件移送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

原案件承办部门或者备案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应该一次性奉告须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指定合理补正期限。
救助申请人谢绝补正或者无正当情由过时未予补正的,视为放弃救助申请,公民法院不予备案。

第九条公民法院办理国家法律救助案件,由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和评议,必要时也可以由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法官与原案件承办部门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和评议。

合议庭应该确定一名法官卖力详细审查,撰写审查报告。

第十条合议庭审查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可以通过当面讯问、组织听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办法查明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情形。

第十一条经审查和评议,合议庭可以就法律救助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案件直接作出决定。
对付评议见地不一致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以及授权范围外的案件,合议庭应该提请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决定。
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见地不合较大的案件,可以提请审判委员会谈论决定。

第十二条公民法院办理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应该在备案之日起十个事情日,至迟两个月以内办结。
有分外情形的,经法律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相应韶光不计入办理期限:

(一)须要由救助申请人补正材料的;

(二)须要向外单位调取证明材料的;

(三)须要国家法律救助领导小组或者上级法院就专门事变作出答复、阐明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办理:

(一)救助申请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合营审查的;

(二)救助申请人损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公民法院认为应该中止办理的其他环境。

中止办理的缘故原由肃清后,规复办理。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闭幕办理:

(一)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在办案期间已经肃清的;

(二)救助申请人拒不认可公民法院决定的救助金额的;

(三)公民法院认为应该闭幕办理的其他环境。

第十五条公民法院办理国家法律救助案件作出决定,应该制作国家法律救助决定书,并加盖公民法院印章。

国家法律救助决定书应该载明以下事变:

(一)救助申请人的基本情形;

(二)救助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实和情由;

(三)决定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适用的规范和情由;

(四)决定结果。

第十六条公民法院应该将国家法律救助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投递救助申请人。

第十七条最高公民法院决定救助的案件,救助金以原案件统领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基准确定。
其他各级公民法院决定救助的案件,救助金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基准确定。

公民法院作出救助决定时,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准。

第十八条救助申请人有初步证据证明其生活困难特殊急迫的,原案件承办部门可以提出先行救助的建议,并直接送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做快捷审批。

先行救助的金额,一样平常不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的三倍,必要时可放宽至六倍。

先行救助后,公民法院应该补充备案和审查。
经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应该决定补足救助金;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该决定不予救助,追回已发放的救助金。

第十九条决定救助的,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应该在七个事情日以内按照干系财务规定办理请款手续,并在救助金到位后两个事情日以内关照救助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十条救助金一样平常应该及时、一次性发放。
有分外情形的,应该提出延期或者分批发放操持,经法律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可以延期或者分批发放。

第二十一条发放救助金时,公民法院应该指派两名以上包办人,个中至少包括一名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职员。
包办人应该向救助申请人释明救助金的性子、准予救助的情由、骗取救助金的法律后果,指引其填写国家法律救助金发放表并具名确认。

公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约请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常常居住地的村落(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的事情职员到场见证救助金发放过程。

第二十二条救助金一样平常应该以银行转账办法发放。
有分外情形的,经法律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也可以采纳现金办法发放,但应该保留必要的音视频资料。

第二十三条根据救助申请人的详细情形,公民法院可以委托民政部门、州里公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落(居)民委员会、救助申请人所在单位等组织发放救助金。

第二十四条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案件尚未执结的应该连续实行;后续实行到款项且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已经大幅缓解或者肃清的,应该从中扣除已发放的救助金,并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利用。

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经其赞许实行结案的,对付尚未到位的实行款应该作为特殊债权集中造册管理,另行实行。
实行到位的款项,应该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利用。

对付骗取的救助金、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信访救助金,应该追回到救助金账户滚动利用。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院办理国家法律救助案件,接管国家法律救助领导小组和上级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的监督辅导。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最高公民法院卖力阐明。
经最高公民法院赞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公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公民法院生产培植兵团分院可以在本规定根本上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履行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事情规则

(试行)

为规范本院法律救助委员会事情,充分发挥其职能浸染,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的见地》和干系规定,结合事情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本院法律救助委员会的职责:

(一)谈论、决定本院重大、疑难、繁芜的法律救助案件。
对付拟救助金额超过原案件统领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三十六倍的案件,重大、疑难、繁芜或者合议庭有较大不合见地的案件,以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提请谈论的案件,应该由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决定。

(二)谈论、决定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政策性文件和辅导性见地。

(三)总结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向国家法律救助领导小组提交事情报告,监督、辅导地方各级公民法院的国家法律救助事情。

(四)谈论、决定有关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的其他重大事变。

第二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根据事情实际,实施例会制度。
必要时,经主任委员发起可临时召开。

法律救助委员会开会应该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

第三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委员应该按时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该及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四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或者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第五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的议题,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决定。

会议材料至迟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发送各位委员。

法律救助案件的承办人或者其他议题的承办人列席会议,进行申报请示,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实施民主集中制。
法律救助委员会的决定,必须得到半数以上的委员赞许方能通过。
少数人的见地应该记录在卷。

法律救助委员会决定事变的干系文书由会议主持人签署。

第七条 经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见地不合较大的,主任委员可以依干系程序提请审判委员会谈论。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法律救助委员会应该实行。

第八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决定的事变,应该作出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附卷备查。

第九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行使其职能,其紧张事情职责是:

(一)卖力处理本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日常事务。

(二)实行法律救助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三)办理本院法律救助案件。
对付拟救助金额低于原案件统领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三十六倍的法律救助案件,经授权以本院法律救助委员会名义直接作出决定。
对付本规则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律救助案件,经合议庭谈论后由办公室提请主任委员提交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

(四)卖力法律救助委员会的会务事情,包括会议预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的整理归档等事情。

(五)其他须要办理的事变。

第十条 法律救助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列席会议的职员,应该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透露法律救助委员会谈论情形。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公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竹梅

先容干系情形

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
本日,最高公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拓布《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文书样式(试行)》《最高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事情规则(试行)》三个法律文件。

健全国家法律救助的制度和体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以公民为中央,在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障全体公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得到感。
中心政法委作为该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曾于2014年初联合财政部、我院、最高检、公安部、法律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法律救助制度的见地(试行)》(中政委〔2014〕3号),将改革目标确定为“实现国家法律救助事情制度化、规范化”,并在此根本上规定了法律救助的工具、范围、办法、标准、程序、资金保障、审批权运行等内容,但部分内容比较原则。

我院作为该项改革的紧张参与单位,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支配,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以期将中心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公民群众得到感。
个中,2014年2月的会议,将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改革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为“救助案件法律化、救助制度法治化”,并纳入“四五司改纲要”一体推进。
2016年4月的会议,专门听取了本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改革情形的申报请示,并谈论通过了《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事情的见地》(法发〔2016〕16号),该见地进一步明确了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的观点、功能、重点和事情机构,确立了统一备案和处理机制,完善了救助公开和监督机制等,对付加强和规范国家法律救助事情,发挥了主要浸染。
2017年11月的会议,传达了中心政法委《关于近年来开展国家法律救助事情情形的报告》,听取了赔偿办《关于近年来公民法院系统开展国家法律救助事情情形的专题报告》,哀求“进一步推动国家法律救助事情的规范化进程,在充分调研的根本上及时出台系列配套规范文件”。

根据院党组的上述支配,考虑到各地对付办案程序、文书样式、法律救助委员会与其办公室的职责分工等方面的需求最为突出,我们决定尽快起草干系规范性文件。
经由广泛深入调研,结合专项检讨中创造的突出问题,我们完成了《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文书样式(试行)》《最高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事情规则(试行)》三个法律文件的起草事情。
经本院法律救助委员会、党组会谈论通过后,于近期以法发〔2019〕2号关照印发。

个中,《程序规定》作为主文件,共计27条,紧张亮点在于:一是针对原案件在公民法院可能经历不同审级,可能处于审判、实行平分歧环节这一分外情形,明确了基于原案件的法律救助案件的备案统领规则。
同时,基于现阶段法律救助资金与法院审级“倒挂”征象较为普遍的现实情形,重申了联动救助原则并明确了其备案统领规则。
二是针对法律救助事情的社会知晓度不敷,救助申请人法律水平普遍不高,须要更多法律指引和释明的客不雅观情形,明确哀求公民法院多渠道公开供应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努力将“以公民为中央”的思想贯彻落实到详细事情中。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公民法院依权益奉告提出救助申请和当事人自行提出救助申请两种准入形式,细化了包括备案受理、案件办理、作出决定、申领和发放救助金等环节在内的办案全流程规定,明确了各环节的办理期限。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原案件承办部门、备案部门、法律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以及法律救助委员会与其办公室之间的权限划分。
五是在加强统一和规范地同时,又本着改革精神和务实态度,答应各高院在本规定根本上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履行细则,给地方法院创造性开展事情留有了一定空间。
《文书样式》作为上述《程序规定》的配套文件,本着便于群众提出申请和办案职员利用的原则,规定了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受理案件关照书、听证关照书、审查报告、救助决定书、救助金发放表等七个实践中最急需、最常用的文书样式。
今后,随着实践履历的进一步积累和丰富,我们还将陆续弥补其他文书样式。
《司救委规则》是最高公民法院法律救助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的内部事情规则,并不具有对外约束力,仅供各级公民法院参考。
这次一并公开拓布,紧张是为了增强事情透明度,供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公民法院的法律救助事情。

朋友们,国家法律救助是法律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是领悟法律正义与温度的光辉奇迹。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完善制度、细化规范的同时,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古迹。
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办理国家法律救助案件4.1万件,发放法律救助金8.5亿元;2016年,办案4.2万件,发放法律救助金9.3亿元;2017年,办案3.73万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4.85万人,发放法律救助金8.92亿元;2018年,办案4.62万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5.75万人,发放法律救助金10.75亿元。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事情中,更加关注公民法院国家法律救助改革的动态,加大宣扬宣布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公民法院的国家法律救助事情。
感激!

来源:最高公民法院微信"大众年夜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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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一次,这些资格将立即清零!

编辑:傅德慧 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