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3岁半到4岁半时,爸爸送给我一块小黑板,教我写字,以是我从4岁就开始写字、看书。
我从这块小黑板上,找到了我的人生之路,那便是我很爱画画,以是那时,我立下一个志愿,只要不饿去世,我就要画一辈子,直到本日。

生活要饿去世我还蛮难的,由于只要有一间屋子可以住,我就可以一贯在屋里画画。
我每年有360天都在事情,每天事情16个到18个小时,但我的生平里,都在做最喜乐、最享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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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往后来,我创造一个结论,当一个人找到自己最喜好、最拿手的事物,并且把它做到极致。
那么,无论你做哪一行,都一定会成功。
在做的时候,还要有自我哀求,每一次都要比上一次更好、更快。

当一个人找到自己最喜好,最拿手的事情,把它做到极致,越做越快,越做越好,就會变得非常厉害,厉害到一样平常人的100倍,乃至1万倍。
如果我写自己的墓志铭,一定是“这个人生平所走的任何一步,都是他要走的;生平所做的任何事,都是自己要做的”。

实在,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走自己的路才会愉快,才会做得好。
有人说,做别人的手,听别人的指示去事情,能有多大的造诣呢?要做自己想做的事,你才能发挥极致,由于除你以外,没有谁比你还理解自己。
除自己之外,还有谁更懂自己的能力呢?

所有有关自己的事情,除了自己,别人不懂。
同样,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有的人以住在深山为乐趣,就像日本有一个家庭,住在静冈县,他们家从北宋期间就学会了做拉面,传人600年都不离开村落落,每天卖150碗拉面。
对这一户的每一代传家者来说,在山上一辈子不出来便是天国。

(摘自《意林原创版》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