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参与全县重点工作。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县九景衢铁路建设、东淤一期拆迁、“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协助办理涉及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的案件8起,现场监督9次,涉及金额达400多万元,解答群众咨询150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20件。组建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法律服务团,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全年在现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23次,发现法律风险3处,出具法律意见书2件,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2件。
2.积极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成立法律服务团,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卡,设立法律咨询电话;二是组织资深律师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劳动合同法》等法制讲座2次,同时开展了5期企业法律知识问答活动;三是开展“法律服务进民营企业”,帮助企业修订公司文件、审查合同协议100余件,解决各类问题近40个;四是深化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顾问企业开展法律体检49次,对法律体检中发现的30个问题,分别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五是开展普法短信平台服务,以一问一答形式向企业主发送普法手机短信,全年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万余条。
3.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进乡村(社区)活动。全县 16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了180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
4.充分发挥公证沟通、服务、监督、证明的职能作用,为我县企业证据保全、招投标以及群众所关注的热点事项提供公证服务。共办理公证案件589件,其中经济类12件,民事类577件(其中为企业证据保全、委托等公证90件)。
二、采取措施,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基层稳定。
1.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活动”。今年全县共发生纠纷5378起,调处成功5348起,调处成功率达99%。在全县“四边三化”工作期间,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基层调委会的骨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出民间纠纷400件,调处成功368件,调解成功率92%。
2.逐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行政机关和行业部门及企业单位成立15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工作机制。县医调会共受理医疗纠纷18件,调解成功16件,其中重大涉亡案件7件,患方要求赔偿金额294万元,经调解实际赔付金额86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警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建设,在芳村镇建立“驻点制”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化解治安民事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加强司法所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落实。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统一了司法所标识。对司法所的业务文书进行规范,印制统一的人民调解卷宗卷封面。指导白石司法所、芳村司法所创建申报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目前已经在后期考评阶段。
4.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比活动。根据市局的安排部署,10月份,我局制定出台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医调会、警调调解室的调解卷宗进行了认真评比,对优秀规范的卷宗组织观摩学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点评,有效地推动了调解档案的规范化。同时,对全县724名调解员严格审查筛选,最终确定推荐5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加入全省人民调解员智库。
5.加强调解干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邀请优秀法官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对全县各调委会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法》和调解技巧专题培训,共举办培训班22场,参与培训人员38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管理服务,严防再犯罪和重新犯罪。
XX年,全县新接收矫正对象174人,解矫285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112人,期满解矫1793名,现有在册矫正对象319人,其中缓刑259人,假释54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全年累计警告处罚40人次,撤销缓刑13人,撤销假释1人,提请治安处罚1人次,全年无脱、漏管和再犯新罪。办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案件201件。
1.精心部署,出色完成全国人大关于特赦部分罪犯的决定。
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我局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区矫正科室、法制科室人员组成的特赦工作领导小组和特赦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司法所两次摸底排查、调查取证,共排查出11名基本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其中1名符合2类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排除,10名符合4类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中,有7名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特赦,1名社区服刑人员正常解矫,1名社区服刑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现实危险性高,按规定未上报法院进行裁决,还有1名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监管规定已被裁定撤销缓刑。
2.结合人大司法监督,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最高检通报的4起脱管漏管又犯罪典型案例和12种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的具体情况,积极展开清理清查专项行动,重点对2011年1月1日以来的9个执法环节进行了排查,共计排查了886个调查评估案件、8个居住地变更执行案件、7个医学司法鉴定案件、61个警告处罚案件、2个提请治安处罚案件、27个撤销缓刑案件、1个撤销假释案件、3个收监执行案件。通过专项行动,发现安全隐患,如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数量较多、档案制作不完善、信息录入不完全等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了一对一的整改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3.充分发挥“技防”优势,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排查。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结合“指纹+面部”考勤系统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技防”优势,每日组织司法所进行信息化核查,执法大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每日通报。通过“技防”手段,掌握每位社区矫正行动轨迹及每月报到情况,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位服刑人员因为违反信息化核查规定三次以上收到警告处罚,并有多位服刑人员被司法所利用“技防”手段查出不假外出,从而被给予警告处罚,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对服刑人员的定位监控已经达到95%以上,也确保了“技防”手段得以充分运用。同时,坚持每季和重要节点必排查,重点对象必访,有违法违规苗头对象由县司法局训诫谈话等措施,有效地落实了矫正措施。
4.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双八考核”。根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接受教育学习不少于八小时,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八小时。今年6月份,县司法局引进社会资源参与共同建立的社区矫正劳动教育中心正式启用,部分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劳动教育中心接受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到10月底,已有600余人次在劳动教育中心接受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自行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乡镇(街道)的督查,要求除老、病、残之外的所有服刑人员必须参加。到年底,全县组织集中教育能达到2300人次,组织社区服务能达到2100人次,“双八考核”的落实情况明显改善。
5.加强执法规范化督查,提升执法公信力。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成立后,坚持督查执法规范化问题。从搜集证据、合议、评议到分管领导审批,都注重案件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是否到位、法律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宁可多花时间、精力去调查取证,不办模棱两可的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13件撤销缓刑案件、1件撤销假释案件、1件提请治安处罚的案件都得到法院、公安机关的认可,40件警告处罚案件也无服刑人员提出申诉,逐步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的公信力。
6.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今年社区矫正业务培训采取了分期分批方式进行,每次业务培训组织4-5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小班化”培训,大大提升了培训效果。同时,积极与乡镇(街道)领导沟通,调整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年龄结构,今年东案乡司法所、大桥头乡司法所增加了年轻力量,逐步完善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年龄结构。
7.加强刑释人员的管理服务。XX年全县回籍的归正人员数为419人,五年内累计回籍的归正人员数为2038人,帮教率为99.6%,安置率为99.2%;到现在为止已建有10家安置帮教基地,累计安置13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的有15人,重新犯罪率为0.74%。
四、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1.做好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援助热线的日常接待工作。认真贯彻上级“能援尽援”的原则,把微笑服务贯穿到法律援助的全过程。投资 20余万元对司法局一楼进行装修,建立规范的接待大厅,配备了有专业知识的接待人员,提升了窗口的接待质量,更加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服务。制定了“148”法律援助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实现十年接待零投诉。截止10月底,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645人次,其中来电622人次,来访102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8件,其中刑事100件,民事案件70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2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2.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成立了农民工讨薪工作领导小组,开通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凡提出讨薪要求的一律不审查经济条件,实行窗口当时受理、领导当时审批、案件当时指派、律师当时介入的“四当时”工作制度。讨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接待欠薪及劳动纠纷农民工426人次,受理欠薪及劳动纠纷案件426件,已办结426件,受援人数426人次,为农民工工资及劳动纠纷款项1380余万元。特别是遇到群体性的案件,特事特办,简化一切手续,先援助,后补办手续,并做到亲自介入,全程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3.开展工伤职工帮扶专项行动。简化工伤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材料基本齐全的工伤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当时审查、当时指派。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实行上门服务。今年共接待来电来访工伤职工34人次,受理工伤职工法律援助申请34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件,为工伤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24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认真抓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今年在芳村镇、白石镇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投资10余万元帮助建立沿街规范化接待窗口,有力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统一制作了规范化卷宗样本发放到各工作站,供办案时借鉴,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础较薄弱的乡镇,进行面对面的指导,较好的提升了基层工作站人员的整体素质。
5.充分利用部门联动平台提高法律援助效率。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注重与法院、劳动、工会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最大限度的放大法律援助工作的效果。通过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妥善处理了金旭工艺礼盒、木艺佳工艺品、米合电器、华夏专用汽车、鸿发砖厂、江山万夏建筑公司等欠薪案,涉案总人数190人,涉案金额超过450万,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6.对XX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的审查。把好办案质量关,对资料不全或装订不合格的卷宗退回补充或重新装订,回访了60位案件当事人,亲自参加开庭40人次,对合格案件发放办理补贴,今年共发放办案补贴14.34万元,较好的调动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7.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一是积极介入信访工作,为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一些涉法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较好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是定期综合分析接待咨询情况,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和难点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三是积极参与群体性纷纷的调处,截止目前,参与调处的群体性纠纷十余起,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多措并举,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制定下发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我县实际,县普治办印发了《xx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县重点学法内容、重点对象、法治文化建设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要求。
2.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作用,全力助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专项活动。一是开通xx县普法手机报、村民每月学法简报、普法微信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组织16名普法讲师团和法律工作者深入镇村、厂矿企业和百姓家中,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类专项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12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
3.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月27日,县司法局、县教育局XX县普治办联合发文在全县中小学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活动,45位法制副校长分赴各自所属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刻录了60张《宪法》宣传视频,赠送给每所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宪法》宣传视频。在活动期间,还组织了道路交通安全、禁毒、消防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邪教方面的法制宣传图片18块巡回到各学校开展图片展,让青少年学生在课余时间及时阅读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月份,组织部分律师走访县内20多家中小企业。针对春节前夕劳资纠纷多、工作压力大的特点,大力宣传与企业管理者或职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有效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春节期间,采用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专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赠送4000余册普法宣传资料,1500份普法宣传品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
5.积极开展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春节期间,采用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专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赠送2000余册普法宣传资料,500多份普法宣传品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
6.顺利通过省市“六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4月初制定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检查标准和验收方案,召开了全县普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对我县“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举办了全县“六五”普法联络员暨普法骨干培训班,指导各乡镇部门开展自查工作。专门成立“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5月6日由县人大领导带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认真对照省考核标准进行查漏补缺。6、7月份我县顺利通过省、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六五”普法圆满收官。
7.加强阵地建设,凝聚法治文化氛围。积极运用xx县司法行政网站、普法短信、普法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数字电视和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移动电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今日xx》开辟“以案释法”普法专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宣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先后建成了文峰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紫港社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东明社区和青石镇大塘后村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形成“多点化”普法,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
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夯实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基础。
1.突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人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优秀主任、合伙人队伍。将各所管理层做为培训重点,采取定期召开主任例会、座谈调研等形式,就我县法律服务队伍管理问题、业务拓展问题、青年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扶持培养等方面展开探讨,在学习活动中注重加强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倡导热情服务、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有效提高各所主任、合伙人的管理责任意识,促进各所自律管理水平。
2.突出执业整顿,规范服务秩序。一是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范围。今年,县司法局通过召开律师、法律工作者座谈会,走访企业、乡镇、法院、人保局等单位,发现有个别社会人员以当事人亲戚名义代理法律事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败坏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形象,即与县法院、劳动仲裁机构沟通协调,约定对有涉嫌“黑律师”“土律师”代理的案件,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目前,已基本上杜绝了经常以亲戚名义代理案件的代理行为。二是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实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等制度。制定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有工作制度,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未接到群众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
3.突出特色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为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全县开展“蒲公英”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党员结对促共建。成立“蒲公英”党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服务团,组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法律服务所党支部、11名党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对14个乡镇,以“法律顾问”身份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走访、接待群众服务。二是服务居民惠民生。组建由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律师组成的“蒲公英”公益服务团,服务团每名党员结对1名以上联系片区内的困难居民,发放“联系服务卡”,定期开展送温暖、谈心交流活动并提供就业指导、案件代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公益服务。三是融入大局助发展。专门成立党员律师“五水共治”公益服务团,进行专题普法宣传,围绕“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组织党员律师组成专业服务小分队,到涉信涉法一线,提供法律咨询。四是社区普法强氛围。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党组织协助社区完善“一支普法宣传队、一套法律书籍、一所法制学校、一个宣传窗口、一个普法广场”等“五个一”普法宣传载体,并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律文化晚会、法律专题讲座等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
4.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年检注册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律管处、基层处做好年度注册工作,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在各律师事务所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成立考核小组,对照标准逐项一一打分,并着重对律所和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完成了3家律师事务所、2家法律服务所及11名执业律师和14名法律工作者的考核注册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全体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出台《xx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通知》(常司[XX]20号文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开展财务内部审计,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顺利通过省财政厅、司法厅的专项资金审计。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办结信访案件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件。
3.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制定法制工作要点,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完成网上政务公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组织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培训19人次,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司法行政宣传报道,编发司法行政简报10期,被省级采用6篇、市级采用38篇、县级采用26篇,提升了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加强档案管理,顺利完成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