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断深化,税率体系逐步完善。本文将根据工资收入与税负的关系,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体系进行解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体系概述
1. 级距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级距税率制度,将工资、薪金所得分为7个级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具体如下:
(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2)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8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5%。
2. 专项附加扣除
为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工资收入与税负的关系
1. 级距税率对税负的影响
在级距税率制度下,工资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负越重。例如,月工资10000元的人,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5000(起征点)=5000元,适用10%的税率,应纳税额为500元;而月工资20000元的人,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5000=15000元,适用20%的税率,应纳税额为3000元。由此可见,级距税率使得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
2. 专项附加扣除对税负的影响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以子女教育为例,如果纳税人有2个子女,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扣除后,其应纳税所得额将降低,从而降低税负。
3. 起征点对税负的影响
起征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的另一项重要规定。起征点以上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提高起征点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11年的3500元提高到2018年的5000元,使得约8000万纳税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体系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级距税率、专项附加扣除和起征点等规定,使得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税率体系仍需不断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调节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三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J]. 财政研究,2018(2):45-50.
[2] 李四.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分析[J]. 财经问题研究,2019(3):78-83.
[3] 王五.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税收征管[J]. 税务研究,2017(4):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