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汉明帝永平十一年(68)建立白马寺以来,中国寺院的发展历史与中国佛教的 发展进程险些是同步的。
《大宋僧史略》中记载:“寺者,释名曰:‘寺,嗣也。
’治事者 相嗣续于其内也。
本是司名。
西僧乍来,权止公司,移入别居,不忘其本,还标寺号, 僧寺之名始于此也。
”这里的“西僧”指“摄摩腾与竺法兰”,“公司”是指“泓胪寺”, “别居”是指“白马寺”,可见在中国“寺” 之以是称之为寺,与摄摩腾、竺法兰初来 中土时居住在官署鸿胪寺有关,之后历代沿袭,这种弘扬佛法、养活神佛的佛教活动场 所便称之为“寺”。

汉魏期间,朝廷只许可为西域僧人建立寺院;西晋司马炎“大宏佛寺,广树伽蓝” ;南北朝期间,新的寺院不断呈现,网式寺群在全国形成。
隋朝开皇初年,敕令修复 在北周武帝灭佛期间被毁的寺院,“有僧行处,皆为立寺”,又在“五岳及诸州名山之 下,各置佛寺一所并田庄”,朝廷发放一百二十枚寺额,任有能力修造寺院者取之。

释教在唐朝的成长_唐代佛教的成长寺院僧人译经宗派的形成 申请书范文

唐代的寺院数量多,分布广,寺院培植基本采纳“按州置寺,且有天命”的政策。
建造佛寺的初期是并没有地理布局的方案,大都按照僧人的行止,随机进行,如白马寺、 建初寺等。
“按州置寺”这种按政治区划有操持建筑佛寺的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魏, 北魏文成帝曾敕令:“今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见佛图一区。
”隋朝建立于周 武帝灭佛之后,最初也曾涌现滥建佛寺之风,但在仁寿往后,则效仿北魏,实施按州立寺的政策。
唐代则连续沿袭隋朝的立寺原则,实施“州别一寺”的政策,唐高祖时下 令“京城留寺三所,别的天下诸州,各留一所。

到了唐太宗贞不雅观二十二年(648)的 时候,唐代有寺院三千七百一十六所。
唐高宗乾封元年(666)下诏“天下诸州,各营 一寺”,此时唐代的寺院有四千余所,所增加的寺院数量与唐代当时的州数三百五十 八基本相称,也连续遵照了“州别一寺”的原则。
后来武周载初元年(689)武则天“制 颁于天下,令诸州各置大云寺。
”唐中宗于神龙元年(705)敕令“诸州置寺、不雅观一所, 以‘复兴’为名”,又于神龙三年(707)“改复兴寺、不雅观为龙兴”。
唐玄宗开元二十 六年(738)“敕天下诸郡立龙兴、开元二寺”等也都是按州置寺。

此外,唐代在“按州置寺”这样有序营造寺院的同时,也随机营造寺院。
例如:武 德五年(622)秦王李世民于广平山立不雅观音寺;贞不雅观三年(629)唐太宗敕令于太原起兵 以来的各沙场建立寺院;永辉三年(652)高宗于昭陵建寺等等。

唐玄宗开元末,全国设州(郡)三百二十八个,全国佛寺数量达到五千三百五十八 所,《旧唐书》中也写道:“凡天下寺有天命”,并在夹注中标明“诸州寺总五千三百 五十八所”。
个中不仅包括“按州置寺”和随机营造的官寺,同时还包括皇家公德寺、 勋贵官员造寺、庶民民间造寺等取得寺额的合法寺院。
这个数字也成为唐代佛寺数量的 定制,唐代国家承认的合法寺院数量基本坚持在这个数字。
根据《资治通鉴》记载唐武 宗会昌法难“天下所毁寺四千六百余区”,加上命令许可保留的寺院,其余河朔三镇 对灭佛政令实行的有所保留,当时的合法寺院数量也基本坚持在这个数字。
可见唐代对 寺院数量的掌握还是较为严格的。

唐代的寺院之以是能坚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数字,紧张源于唐代寺院给额制的成 熟。
给额便是为寺院命名,同时相称于寺院得到了国家的承认,给额制包含两步:先奏 请,再赐额。
给额制初步形成是在南北朝期间,如梁武帝期间的慧眼寺、宝林寺,陈宣帝期间的修禅寺等都是给额制雏形的代表。

到了隋代给额制进一步发展,由天子为寺院 亲自定名,或者僧人取名由天子审定,并且请赐寺额的时候要附上寺院的布局图,像玉 泉寺、济法寺、灵岩寺都是如此。
发展到唐代,给额制又有了新的含义,即国家对寺院 数量与分布的调控,例如:唐玄宗曾以有无寺额为标准裁汰过寺院;也曾经敕令于交通 要塞敕建寺院。

唐代按州置寺、坚持天命的建寺原则,避免了寺院的滥建,既有效的坚持了社会生 产秩序,又折衷了其与精神生活的关系。
唐代有操持性的寺院培植表明,佛教已经被当 时确当局视为社会政治、经济、精神生活的一部分。

佛教最初传入中国时,汉人是不能出家的。
“魏承汉制,亦循前规。
”后赵时,石 虎敕令:“夷赵百姓有乐事佛者,特听之。
”这样就把度僧权完备交给了寺院。
北魏时, 大批劳动力涌入寺院,灵太后敕令规范每年的度僧规模,禁止私度僧尼,将原来属于寺 院的度僧权收归到政府手里,首创了官度僧人的先例。

到了唐代,度僧权依旧节制在政府手中,犹如建寺须要“给额”一样,百姓出家则 须要“给度”,度碟是国家颁发给受正度僧人的文书凭据,国家通过颁发“度牒”掌握 僧尼数量。
唐代的度僧办法,即获取度牒的路子,紧张有三种:试经、恩特和进纳。

试经度僧,又称试度,是唐代为掌握僧尼数量,禁止私度而专门设立的制度。
“唐 中宗始诏天下式经度僧”,紧张是对申请出家者的一种考察,度僧时须要申请出家者诵 读经论,并阐明个中奥义,试经合格即颁给度碟,成为国家承认的合法僧尼。
试经的内 容及其数量,不同期间则有不同的规定。

唐中宗神龙元年(705)时,僧童大义试经时 考察《法华经》的诵读释义,唐肃宗至德二年(757)试经哀求能够诵经七百纸,肃 宗乾元元年(758)时则哀求诵经五百纸,代宗时试经更加严苛,要对经律论三科进行 考察,《宋高僧传》记载“大历八年,制悬经、论、律三科,策试天下出家者,中等第 方度。

同时还要对佛教经典进行稽核,“出家者限念经千纸,方许削发。
”敬宗时试经对数量的哀求则减少了很多,“僧能暗诵一百五十纸,尼一百纸,即令与度。
”经历 了唐武宗期间的灭佛,宣宗大中十年(856)试经规定“敕每岁度僧,依本教于戒定慧 三学中,择有道性、通法门者度之,此外杂艺统统禁止。
”试经的内容发展到这里已经 没有了量化标准,但是却对申请出家者的佛教素养哀求更高。

恩特度僧,又称恩度,即天子特殊恩许的度僧名额。
唐代,建寺度僧被视为建德祈 福的主要手段,因此在皇族的重大节庆日里,天子会恩许一些度僧名额,其余皇家建功 德寺须要补充僧人时,天子也会实施恩度,而至于这些名额详细发放给谁,则须要同试 经结合起来。
天子除了集体发放度僧名额外,也会特殊答应个别通佛法有道性者,度之 为僧,比如窥基、法藏等。
除此之外,也有高僧大德向天子要求恩度的情形,玄奘、不 空、神秀等都曾向天子要求恩度名额,而在这种情形下,应该是不再须要试经的。

进纳度僧,又称卖度,便是政府向欲受度者出卖度牒,以收取“喷鼻香水钱”。
这种做 法最早的记载见于中宗朝,《资治通鉴》卷 209《唐纪二十五·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天子 下》记载:“钱三万则度为僧尼。
”在《新唐书》中也有相似记载:“今度人既多,缁衣 半道,不本行业„„今之卖度,钱入私家。
”睿宗朝时辛替否上疏道:“当今出财依势 者,尽度为沙弥;避役奸讹者,尽度为沙弥。
其所未度,惟贫人与善人耳。

可见睿宗朝时也有此法。
后来玄宗朝安史之乱爆发,杨国忠令崔众在河东纳钱度僧 尼、羽士,得钱百万。
到了肃宗至德元年(756)十月,“彭原县以军兴用度不敷,全卖 官爵及度僧尼。
”至德二年(757),郑叔清与裴冕建议:“以天下用度不充,诸道得召 人纳钱,给空名出身,授官勋邑号;度羽士、僧尼不可胜计„„及两京平,又于关辅诸 州,纳钱度羽士僧尼万人。
”至此出卖度牒作为办理财政困难的主要手段,成为了唐王 朝的一项正规制度。

唐代的度僧制度的紧张目的是坚持僧尼人数与社会生产力以及社会生产力水平之 间的平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僧团的自主权,但是僧团的整体本色却得到了担保。
唐代的度僧制度也成为往后各朝度僧制度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