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在全市形成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根据《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晒家风、树新风、创十星”活动的通知》(鄂州宣发〔201x〕2号),决定在全市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晒家风家训·讲家风故事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作品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作品内容可以是家训家规格言、家风故事、书画作品照片及视频等。
1.征集优秀家规家训格言。既可以是世代传承的家训、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也可以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字数在80字以内。
2.征集最美家风家训故事。用发生在自己身上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来阐述你的家庭或家族的家风,可以是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的一个方面,也可以是其中的几个方面。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便于传讲,题目自拟,字数在1000字以内。
3.征集家规传承优秀案例(项目)。发掘、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家族家庭学习、宣传、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的载体项目、手段方法和成功案例。可以是承载着优秀家风家训的书画作品、手工制品、根雕石刻、文艺节目等,也可以是通过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宣传牌等阵地展示和传承优秀家规家训的典型做法;可以是一个湾组、一个家庭家族开展的单项学习传承活动案例,或是各区、街办、单位开展的区域性传承活动案例,也可以是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新创造。要求将传承家训家规的独特方式、创新做法等拍成照片或视频,参评作品形势新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三、活动步骤
1.广泛征集(5月—6月)。各地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深入挖掘,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征集活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参与征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请认真填写《优秀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征集表》,于6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0711-3830572,邮箱wmb3830572@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家规家训征集。
2.评选表彰(7月)。组织专家、群众代表对征集到的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展陈项目进行认真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宣传展播(7月—12月)。将优秀家训家规、家风故事、传承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在市内媒体选登刊播,在鄂州文明网开设专题集中展播,通过文明鄂州微信微博宣传推介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展示和传承。
四、工作要求
各区(开发区),各街办,各乡镇,各级文明单位要把征集评选活动作为全市“晒家风树新风创十星”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积极选送本地本单位的优秀家风家训作品。要深入村组、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把那些富有特色、向善向上、便于传诵传讲的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和传承案例收集起来,评选出来,推荐上来。要认真开展初评,严格把关,严禁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