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于独立 孔薇 杨骅骁

出版:中州古籍出版社

不敷格是什么意思_传习录四十 会议纪要范文

答顾东桥书

来书云:“人之本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
非学、问、思、辨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姿意,其害有不可胜言矣。

此段大略似是而非。
盖承沿旧说之弊,不可以不辨也。
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弗成者也。
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身孝道,然后谓之学。
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瀚。
尽天下之学,无有弗成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
笃者,敦实笃厚之意。
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
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
辨既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
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实在而言谓之行。
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
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以是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

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
天下岂有弗成而学者邪?岂有弗成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名。
”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
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
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弗成之不可以为学,则知弗成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弗成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

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
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
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
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也,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再,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姿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
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辩。
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

译文:你信中说:“民气的本体,原来明白清楚,可由于宇量的拘束和物欲的蒙蔽,很少有不阴暗模糊的。
不通过学习、讯问、思考、辨析来弄明白天下的道理,那么,善恶的缘故原由、真假的异同,就不可能明白,就会肆意妄为,所产生的危害是无法用措辞描述的。

这段话大致上似是而非。
大概是沿袭了朱熹说法的弊端,不能不分辨清楚。
博学、讯问、思考、辨析、实践都是学习的方法,不存在学习而不实践的。
比如学习孝顺,就必须伺候奉养双亲,亲自实践孝的道理,这才叫学习孝。
难道仅仅红口白牙夸夸其谈就可以称为学孝吗?学习射箭必须张弓搭箭,命中靶心;学习书法必须铺纸提笔,泼墨书写。
数遍天下的学习,没有不亲自实践而可以算作学习的。
因此,学习的开始本身便是实践。
笃是负责切实的意思。
已经实践了,而又敦笃实在践,也便是不间断实践的意思。
学习不可能没有迷惑,于是就有讯问,问便是学习,是实践;然而讯问后可能还有迷惑,这就须要思考,思考也是学习,是实践;思考后可能还有迷惑,这就须要辨析,辨析也是学习,是实践。
辨析明白了,思考也很谨慎了,讯问也很仔细,学习也有了上进,还坚持用功不懈,这叫笃行,而不是学、问、思、辨后,才开始动手实践。
以是,就追求能做成某事而言叫作做学,就追求解除困惑而言叫做问,就通达其理论而言叫做思,就稽核风雅而言叫做辨,就落到实处而言叫做行。
剖析它们的功效则有五个方面,综合它们的效果则是一件事而已。
我所说的心与理合一为本体,知行并进是方法,之以是不同于朱熹的思想,缘故原由就在这里。

现在你特殊举出学习、讯问、思考、辨析以探求天下的道理,却没有提及踏踏实实付诸行动,这是专门把学、问、思、辨当作认识活动,而认为穷理的活动不是实践。
程颐师长西席说的“只要穷尽道理,就可充分发挥天性,认识定命。
”以是必须在实践中达到仁的最高境界后,才能说穷尽仁的道理,在实践中达到义的顶点后,才能说穷尽义的道理。
达到仁的最高境界就能彻底发挥仁的天性,达到义的顶点就能彻底发挥义的天性。
学习达到了穷尽道理的程度,却还没有动手实践,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以是,知道不实践就不能学习,那么也就知道不实践不能穷尽道理。
知道不实践不能穷尽道理,也就知道知行一定是合一并进的,而不能把它们分成两节。
既然万事万物的道理不存在于我们心外,却又一定要说穷尽天下道理,这大概是由于我们心中的良知还不足,而必须向外寻求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以便对我们的心有所裨益,这还是把心与天理一分为二。

学、问、思、辨、笃行的功夫,虽然资质较差的人得比别人付出百倍的努力,但是努力扩展到极致,到了尽性知天的境界,也不过是使我们心中的良知圆满罢了。
除了良知,难道还能增加一丝一毫的东西吗?现在说一定要穷尽天下道理,却不知道在自己心中探求,那么凡是善恶的缘故原由、真假的异同,舍去我们心中的良知,又将怎么体察明白呢?你所说的“气拘物蔽”,正是受这种不雅观点的束缚与蒙蔽?现在要打消这一弊病,不知道在内心努力,而想在心外探求,这好比眼睛有病的人,不费尽心机吃药来调理眼睛,而只是茫然地在眼睛表面去探求光明,眼睛通亮难道可以从其他地方得到吗?肆意妄为的危害,也是由于不能在我们心中的良知上风雅体察天理而已。
这的确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事,不能不分辨清楚,你别以为我说得太刻薄了。

来书云:“教人甚至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诚使阴暗之士深居端正,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
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以是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
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
阴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甚至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甚至其本然之良知,而摈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因此“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
孰谓贤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
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
有知而后故意,无知则无意矣。
知非意之本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
快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勇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
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
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因此“至”训得也。
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
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
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
且《大学》“格物”之训,”又怎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
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
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贤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
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贤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迁移转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

盖《大学》“格物”之说,自与《系辞》“穷理”大旨虽同,而微有分辨。
穷理者,兼格、致、诚、正而为功也。
故言穷理则格、致、诚、正之功皆在个中,言格物则必兼举致知、诚意、正心,而后其功始备而密。
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落之矣。
此后世之学以是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破碎,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
君子盖亦难免不免承沿积习,则见以为于道未相吻合,不为过矣。

译文:你信中说:“你教诲学生致知、明德,却不让他们从事物上研究天理。
如果让糊涂的人深居静坐,不听贤人的教诲和告诫,就能致知、明德吗?纵然他们在静坐中有所觉悟,轻微体悟到人的本性,那也是定慧之类的佛家的无用见识,难道真能通达古今、明了事变,对治国安邦有实际浸染吗?你说‘认识是意念的本体,事物是意念的浸染‘,格物的格便是‘格君心之非‘的格,这话虽然显示出高超的悟性,独到而不落俗套,但恐怕与天道不符合吧?”

我所讲的格物致知,正是穷尽道理的意思。
我从没有禁止人穷尽道理,使其深居静坐而无所事事。
如果说即物穷理便是前面所讲的追求外物的道理而忽略存养内心,则是缺点的。
糊涂的人,如果能在事物中精确体察心中的天理,创造其原来的良知,那么“纵然屈曲也一定能变得聪明,柔弱也一定能变得刚强”,也就能行达道,立大本,九经之类可一以贯之而不遗漏,还担心他没有治国安邦的实际本领吗?那些执拗坚持空虚寂静的佛、道之徒,正好不能在万事万物上精确体悟心中的天理,创造其原来的良知,而是抛弃伦常,把寂灭虚无当作正常,以是他们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
谁说贤人穷尽天理充分发挥人性的学说也有这样的弊病?

心是身体的主宰,心的虚灵明觉便是人固有的良知。
虚灵明觉的良知因感应而发动,便是意念。
有认识然后故意念,无认识则没故意念,认识难道不是意念的本体吗?意念的浸染,一定有相对应的东西,这便是事。
如果意念浸染于侍奉父母,侍奉父母便是一个事物;如果意念浸染于管理百姓,管理百姓便是一个事物;意念浸染于读书,读书便是一个事物;意念浸染于诉讼,诉讼便是一个事物。
凡是意念浸染的地方,都有事物存在。
有这样的意念就有这样的事物,没有这样的意念就没有这样的事物,事物难道不是意念的运用吗?

“格”字的意思,有用“至”来阐明的,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个中的“格”字都是“至”的意思。
然而“格于文祖”,必定是至孝至敬,对阳世和阴间的道理无一不明,然后才叫做“格”。
苗人执拗、愚蠢,只有实行礼乐教养后才能“格”,以是“格”也有“正”字的含义,用“至”来阐明并不能完备解释“格”字的含义。
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的“格”,都是“纠正缺点以规复于正”的意思,而不能用“至”字来阐明。
况且《大学》中“格物”的阐明,又怎么知道它不能用“正”字而必须用“至”字来阐明呢?如果用“至”字的含义,必须说“穷尽事物之理”,这样阐明才说得通。
这样,用功的关键全在“穷”字,用功的工具全在“理”字。
如果前面去掉“穷”字,后面去掉“理”字,直接说“致知在至物”,能说得通吗?“穷理尽性”是贤人既定的教诲,在《易经·说卦》中有记载。
如果格物真的便是穷理的意思,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却一定要说这种语意迁移转变且不完全的话来,导致后来的弊端呢?

《大学》中的“格物”,同《易经》中的“穷理”,基本意思相同,但也有细微差别。
穷理包含有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功夫。
以是一谈穷理,那么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功夫都在个中。
说到格物,就一定兼有致知、诚意、正心,这样格物的功夫才完全严密。
现在仅提到格物就说它是穷理,这是把穷该当作认识,而认为格物中不包括实践,这不但没有把握格物的宗旨,而是连穷理的本义也丧失落了。
后世学者把知行分为前后两截,使其日益支离破碎,圣学日益残缺晦涩,其开端实际就在这里。
你相沿过去的不雅观点也在所难免,认为我的学说不符合天道,这也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