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整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事情(以下简称“招生事情”),提高生源质量,掩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柄,担保招生事情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教诲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高档教诲法》和教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诲部“依法治招”的事情哀求,结合学校详细情形,制订本章程。

考政法年夜学有什么请求_中国政法大年夜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综述范文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事情。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事情贯彻“公正、公道、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管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子:教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操持”和“111操持”(高校学科创新引智操持)重点培植高校,国家“双一流”培植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办学类型:普通高档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为整日制。
基准学制为四年。
学生入学后,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哀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付与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档教诲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事情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事情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事情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履行招生事情的常设机构,详细卖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情。
其紧张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年夜大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事情;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操持草案;开展招生宣扬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事情。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事情履行“阳光工程”。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事情履行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布告和有关部门卖力人组成的招生事情监察领导小组,卖力监督招生事情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掩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柄。

第四章 招生操持

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成分制订本科年度招生操持,经学校本科招生事情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诲部批准。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操持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折衷发展,按照“以发展匆匆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形等成分,做好招生专业构造、区域构造的调度,科学、合理地体例分省分专业招生操持。
操持经学校本科招生事情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将操持总数的1%作为预留操持,紧张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办理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知足且服从调处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形进行专业调处。
如果考生不平服调处,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付未完成操持的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
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操持,则将剩余操持调度至生源充足省份。
实施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敷,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操持;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敷,将征集志愿。
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操持,则将剩余操持调度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定。
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风致考察和身体康健状况检讨合格的情形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位的,依次参考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志愿顺序和干系科目的高考成绩。

干系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别的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干系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施“招生操持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知足且服从调处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形进行专业调处。
如果考生不平服调处,则作退档处理。

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投档,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哀求。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口试。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操持等招生类型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供应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
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打算,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操持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法律学院等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国际法学院学习,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学制均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由学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
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个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
符合两校学位付与标准的,付与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和国际商务(涉外法贩子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履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详细方法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解释(2024年)》。

第二十四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操持、高校专项操持、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操持、新疆协作操持、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操持等招生类型,学校按照教诲部干系招生事情哀求制订详细的招生简章。
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本色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操持等招生类型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利用。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诲部的哀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诲委员会关于调度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关照》(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学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用度视详细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关照(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
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良好奖学金和志愿做事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褒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诲帮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责任兵役国家帮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帮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详细条件和程序拜会《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履行办法》。

第三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cupl.edu.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事情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诲部干系招生政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度,学校将依据干系政策应时调度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卖力阐明。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解释(2024年)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150人,本科阶段在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本科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80%的学生,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举资格。
个中专业总人数前20%的学生,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得到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举资格的其他学生,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付与法律硕士学位,学制两年。

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60人,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本科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30名的学生,将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的学生由我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每年招生15人。
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个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
符合两校学位付与标准的,付与联合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经考察合格的,均可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3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本科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15名的学生,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纪检监察学院干系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25人,本科阶段在人文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10名的学生,将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中国哲学或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传授教化、美学、法治文化、法学理论、法律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和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每年分别招生60人、40人、20人,本科阶段在外国语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12名的学生、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8名的学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4名的学生将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和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国际法学(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或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3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本科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15名的学生,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数据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国际商务(涉外法贩子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5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
本科阶段综合考察排名前20名的学生,得到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举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吸收选拔后,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或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具备中国政法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精良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吸收精良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学校考察后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流程编辑:u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