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行政惩罚案卷标准》(2022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惩罚案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柄,提高行政司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道文明司法,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河北省行政司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 全省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惩罚案卷的制作适用本标准。本标准所称行政机关,是指行政惩罚的履行机关,包括具有行政惩罚法定权益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履行行政惩罚的组织。 第三条 行政惩罚案卷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惩罚过程中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司法文书、事实及程序记录,经由分类整理、按序排列、统一编号、立卷归档,搜集成卷的司法资料的组合。 第四条 行政惩罚案卷紧张由行政惩罚司法文书(以下简称 司法文书)组成,文书样式按照《河北省行政惩罚文书参考样式(2022 年版)》(冀司字〔2022〕19 号)实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部(委、局)对案卷及文书样式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司法特点的须要,可以在符合本标准实体内容的根本上,增加司法文书种类。 第五条 案卷标准是指反响行政惩罚案卷以及个中的各种司法文书的制作和利用规范的基本要素标准、通用标准、一样平常标准。第六条 制作行政惩罚案卷应该遵照合法、客不雅观、规范的原则,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全、表述清楚、用语准确。第七条 具有行政惩罚主体资格的各级行政机关是行政惩罚案卷的制作主体。 第八条 各级政府法律行政部门和行政机关承担行政司法监督的机构,卖力辅导、规范和监督行政惩罚文书的制作、立卷归档和案卷管理事情。第九条 本标准分为总则、基本术语、基本要素标准、通用 标准、普通程序的一样平常标准、大略单纯程序的一样平常标准、立卷归档标准和附则八部分。第十条 行政惩罚主体是指依法能够独立行使行政惩罚权并承担法律任务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十一条 被惩罚工具是指行政惩罚案件中以自己名义履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受到行政惩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公民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屯子承包经营户等;(二)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分为营利法人(如有限任务公司、株式会社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如奇迹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做事机构等)、特殊法人(如机关法人、屯子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屯子的互助经济组织法 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三)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做事机构等。本标准所称被惩罚工具是指当事人,干系职员是指除当事人外的见证人、第三人等其他职员。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卖力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卖力 人,参与分管的副职级别的卖力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卖力人。第十三条 证据紧张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见地,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第十四条 基本要素标准是指通过实体和程序要素反响行政惩罚案卷合法性的标准,包括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司法程序。 第十五条 要做到行政惩罚主体合法。(一)履行行政惩罚的行政机关具备行政惩罚的主体资格,并取得罚没容许证;(二)履行的行政惩罚符合法定权限;(三)履行行政惩罚的职员必须是两名以上持有有效国家统一行政司法证件的行政司法职员。第十六条 要做到被惩罚工具认定准确。(一)被惩罚工具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 任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在案卷中应该有证明被惩罚工具资格的材料;对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掌握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惩罚,但在案卷中应该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二)被惩罚工具必须是违法行为当事人;(三)被惩罚工具应该利用规范全称,且前后同等;(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不雅观差错的,不予行政惩罚,且在案卷中应该有当事人供应的没有主不雅观差错的证据材料。 第十七条 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切。(一)司法文书所述违法事实是经调查认定由当事人履行且依法应该给予行政惩罚的客不雅观事实,紧张包括当事人的详细违法行为,及其性子、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二)准确记载履行违法行为的韶光、地点、办法、经由及 调查取证的方法、过程、证据等;(三)证据材料应该具有客不雅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子、情节和危害程度;(四)违法行为未超过追诉时效。第十八条 要做到适用法律精确。(一)作出行政惩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二)履行行政惩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三)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正或破除,且新的规定惩罚较轻或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四)行政惩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行使裁量权适当,惩罚决定符合过罚相称原则。 第十九条 行政惩罚普通程序要做到程序合法。(一)在程序步骤上,原则上应该按照备案、调查取证、事先奉告、审核、决定、投递、实行、结案等程序步骤履行行政惩罚,国家部(委、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在韶光顺序上,应该按照作出行政惩罚的法定顺序予以记载,司法行为符合法定时限;(三)在形式上,通过笔墨或者音像等办法对行政惩罚内容、过程、结果等进行记录;(四)在行为办法上,必须符合法定哀求。紧张包括:1. 办案过程中,必须由两名及以上司法职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出斧正当有效的行政司法证件;2. 调查取证必须符合法定的办法和详细哀求;3. 作出行政惩罚决定前,必须奉告当事人拟惩罚的事实、情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 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作出惩罚决定前必须书面奉告当事人享有哀求听证的权利;5. 当事人哀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该依法组织听证;6. 行政惩罚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卖力人批准,情节繁芜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惩罚,必须经行政机关卖力人集体谈论;7. 司法文书的投递应该符合法定时限、办法,以担保司法文书依法生效;当事人赞许并签订《投递地址确认书》的,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电子投递,案卷中必须有能够显示投递韶光的电子投递凭据;8. 依法应该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采取相应文书予以移送。 第二十条 案件名称在同一案件中具有唯一性,前后应保持同等,由“违法主体+案由+案”组成。第二十一条 司法文书中的“文号编码”,由“地区部门简称+文书简称+〔年份〕+序号”组成。序号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统一编写,也可以按照内设机构分部门编写,详细编写规定由各行政机关确定。第二十二条 司法文书中“案由”的书写形式为:详细违法行为(造孽行为)。涉及多项违法行为的,可以只写个中一项紧张违法行为并加“等”予以注明。案件调查闭幕审批见地前,在“违法行为”的表述前应该加 “涉嫌”二字;在作出行政惩罚决定及后续程序中,不得在“违法行为”前加注“涉嫌”。 第二十三条 案件来源紧张包括检讨创造、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其他(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表露、下级报请、事件等)。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基本情形根据不同情形填写。(一)当事人为公民的,填写姓名、公民身份证及号码、住址、电话等,个中,个人住址以户籍所在地为法定住址,有常常居住地的以常常居住地为其住址;(二)当事人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地址、电话等,个中,单位地址为工商业务执照或民政等部门的登记材料上注明的地址;(三)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有登记字号的,“姓名(名称)”项填写“登记字号”,“卖力人”项填写经营者姓名;无字号的,“姓名(名称)”项直接填写业主姓名,不再填写“卖力人”项,个中,证件名称及号码填写业务执照注册号,地址为其登记的经营园地。 第二十五条 司法文书中涉及引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该利用规范全称,注明颁布或改动、修订年份,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第二十六条 案件调查闭幕报告、事先奉告书、听证笔录及报告、集体谈论笔录、行政惩罚决定审批表及决定书等文书,应该记载适用的行政惩罚裁量权基准情形,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 第二十七条 司法文书中的日期应该详细到日,韶光应该详细到分钟,地点应该详细到门牌号。第二十八条 司法文书按规定须要干系职员署名的,应该手签并注嫡期。个中,哀求司法职员署名的,司法职员不得少于两人;署名必须完全清晰,易于辨认,署明具名韶光。第二十九条 当场制作的文书应该交当事人或干系职员阅读,阅读有困难的,可以直接向当事人或干系职员宣读,并由当事人或干系职员逐页具名确认。当事人或干系职员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该提出补充和修正,并由当事人、干系职员、司法职员或有关职员在改动处署名、盖章或者按捺指印予以确认。当事人或干系职员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该在文书上注明 “以上属实”或同等意思表示的内容并署名。当事人或干系职员 谢绝签章的,应该注明情形,并由两名以上行政司法职员署名,必要时由其他在场职员具名证明。第三十条 司法文书中的审核或者审批见地应该表述明确,不得含有歧义,不得涌现未载明见地的环境。审核或者审批有不同见地的,应该注明情由。第三十一条 对外投递的司法文书应该以行政惩罚主体名义作出,加盖行政惩罚主体的印章,并注嫡期。印章利用应该符合有关规定,加盖的印章应该清晰、端正,不得利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采取互联网司法的,应该利用电子签章。 第三十二条 投递《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行政惩罚决定书》等司法文书时,应该利用投递回证。司法文书中设有签收栏,且当事人已签收的,可以不该用投递回证。 第三十三条 制作须要投递、备案的司法文书,应该根据投递、备案和归档须要确定制作份数。 第三十四条 行政惩罚案卷应该以笔墨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二者相互印证,相互衔接。作为证据利用的录音、录像等音像记录,应该制作光盘归入 案卷保存,并在《视(音)频证据记录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其他音像记录,应该根据行政机关规定或事情实际,可以另行归档保管。 第三十五条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视听资料光盘等证据, 应该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证据袋可以置于案卷尾页备考表 中,作为证据的光盘也可以单独成页,并附于《视(音)频证据 记录表》之后。除光盘外不能随文书归档的实物证据,需同时在相应文书中注明调取的内容、数量、韶光、地点、取证人及存放地点等内容。 第三十六条 经调查闭幕,符合行政案件移送或者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经行政机关卖力人批准,应该及时进行移送,不再履行事先奉告、审核决定程序,案件移送后予以结案。 第三十七条 涉及违法行为线索移交的,可以参照案件移送文书或采取线索移交函等形式,关照具有统领权的行政机关。 第三十八条 行政惩罚备案文书,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对存在依法须要予以行政惩罚、且属本机关统领范围的违法事实,决定启动行政惩罚普通程序的文书。备案文书包括《备案审批表》及干系材料。 第三十九条 《备案审批表》是司法职员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案件,报请行政机关卖力人批准备案的内部文书。应该载明下列事变及内容:(一)案件来源;(二)案由;(三)当事人基本情形;(四)案情及备案情由:包括涉案行为的韶光、地点、办法、 经由、危害后果等初步节制的案件基本情形,及涉嫌违反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五)承办人见地:由司法职员明确提出是否建议备案的意思表示,并在署名后注明司法证号及详细日期;(六)承办机构见地:办案机构卖力人拟赞许司法职员见地的,同时提出两名或以上办案职员卖力调查处理的建议,并签署姓名及日期;(七)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见地:应该有明确的审批见地, 并签署姓名及日期。备案审批表中,行政机关卖力人签署赞许见地的日期为案件备案韶光。第四十条 根据案件来源不同,在备案前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检讨或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的,应该适用相应的调查取证文书,并固定证据。 第四十一条 案件来源属于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等非本机关创造的,应该在案卷中留存干系来源信息材料。行政机关应该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予以保密。案卷材料可以采纳技能手段等办法对关键信息进行处理。第四十二条 证据是认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惩罚的事实根据。调查取证文书包括证据文书和案件调查闭幕文书。证据文书根据证据种类,分为书证证据文书,物证证据文书,视听资料证据文书,电子数据证据文书,证人证言证据文书,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文书,鉴定见地证据文书,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据文书。紧张文书为:《现场检讨(勘验)笔录》《讯问笔录》《现场照片证据》及抽样取证文书、先行登记保存文书、音像记录文书、 非现场司法文书等。调查取证赞助文书可以根据案件须要予以选择,紧张包括 《销案审批表》《帮忙调查函》《调查(讯问)关照书》《限期 供应材料关照书》等。 第四十三条 《现场检讨(勘验)笔录》是司法职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现场检讨(勘验)时作出的,客不雅观、全面、准确描述违法现场等情形的书面记录,属于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惩罚的“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据文书。现场检讨(勘验)笔录应该具备下列内容:(一)现场检讨(勘验)的起止韶光和地点;(二)被检讨(勘验)当事人及见证人基本情形;(三)检讨(勘验)人及记录人姓名和司法证号,出示证件及奉告当事人权利的情形;(四)现场检讨(勘验)情形,记载的内容应该以描述性记录的形式表示,包括司法职员检讨(勘验)的方法、手段,被检讨的人、物、场所的客不雅观存在情形,当事人的活动状况,司法职员对涉案物品和干系证据采纳的干系方法等;(五)被检讨(勘验)人对笔录内容的确认情形及署名、日期;(六)检讨(勘验)人及记录人署名和日期。每份现场检讨(勘验)笔录只能针对一个案件现场。勘验笔录文书中,对现场须要专业技能职员利用科技手段作涌现场检测(监测)或者勘验结论的,应该附有相应的笔墨解释;须要现场制图的,应该载明其制作韶光、方位、制作人,可以附于勘验笔录后。第四十四条 《讯问笔录》是对当事人和干系证人讯问的书面记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证据文书。讯问笔录应该具备下列内容:(一)讯问案由及起止韶光、地点;(二)被讯问人的基本情形,包括姓名、性别、年事、身份证号、事情单位、职务、住址、电话等信息;(三)讯问人姓名、司法证号及表明身份情形;(四)奉告被讯问人的权利、责任;(五)讯问的详细内容,应该确保目标指向明确,基本要素完好(包括涉嫌违法行为的韶光、地点、履行人、办法手段、事实过程、危害后果等);(六)被讯问人对笔录内容的确认情形及署名、日期;(七)讯问笔录中如有涂改,应该有被讯问人的署名确认或按捺指模;(八)讯问人、记录人署名及日期。每份讯问笔录只能针对一个被讯问人,并附被讯问人身份证复印件。干系证人出具书面证言的,可以不受本条第二款中第(一)、 (二)、(三)、(四)项内容的限定。 第四十五条 对客不雅观性较强、数量较大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进行抽样取证的,应该制作抽样取证文书。抽样取证文书包括《抽样取证关照书》《抽样取证物品处理关照书》, 其文书属性由抽样证据种类决定。抽样取证文书的内容除对抽样取证及处理情形进行奉告外,应该包括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并由被抽样取证人予以确认具名。对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有主不雅观性的证据,不适宜抽样取证。 第四十六条 对抽样取证或采纳其他办法网络、调取的证据, 须要考验、检测、检疫、鉴定的,由行政机关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考验、检疫、鉴定结果应该投递当事人。采纳抽样取证进行检测、考验、检疫、鉴定的,鉴定见地应该附于抽样取证文书后,作为“鉴定见地”证据文书利用。鉴定见地应该载明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鉴定资格、鉴定依据、利用的科技手段,并有鉴定人署名和鉴定机构的盖章,通过剖析得到的鉴定见地应该解释剖析过程。 第四十七条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文书包括《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证据保存关照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关照书》等,一样平常属于 “物证”证据文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及物品处理的审批,可以适用《案件处理 内部审批表(通用)》文书,并注明“申请事变”,文书标准按照《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实行。适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审批表》的环境,按照国家部(委、局)有关行政惩罚程序规定实行,未予规定的按照本标准实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文书的紧张内容包括奉告当事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处理情形,准确记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缘故原由、法律依据、期限、存放地点、保存或处理办法等,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或物品(处理)详细情形要以清单形式表示,并由当事人予以确认具名。 第四十八条 物证可以附原件归档。对不便以原物形式归入案卷的物证,可以通过拍摄照片、录像等办法,制作能够客不雅观反响原物形状或内容的其他物证文书。以照片作为物证文书的,可以采取《现场照片证据》,并载明证据原物保存处、证明事变、取证韶光地点、取证人情况、当事人(持有人、保管人)具名确认等内容。反响同一物证的多个照片物证文书,应该进行编号。以录像作为物证文书的,可以在《视(音)频证据记录表》 中记载详细信息,并附带视频光盘。 第四十九条 网络调取的书证应该是原件的原来、正本或副本。供应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供应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影印件、选录本或抄录件等。供应书证原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抄录件的,应该载明出处,由供应人确认与原件同等后具名(盖章),注明供应日期;由网络调取书证的司法职员确认该书证的供应人与具名人同等后签 字。此类证据可以采取《现场照片证据》,也可单独成页。供应图纸、账册、表格、技能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 当附有解释材料。 第五十条 视听资料因此录音、录像等设备所存储的照片、 图片、录音、录像等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可以通过《视(音)频证据记录表》《现场照片证据》等文书予以记载,并注明记录内容、证明事变、制作方法、制作韶光、制作人等信息。作为视听资料证据的,应该供应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供应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制作视听资料复制件,并以光盘形式归卷。声音资料应该附有该声音内容的笔墨记录。《视(音)频证据记录表》《现场照片证据》用于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证据的,属于对应的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证据文书,不应视为视听资料证据文书。第五十一条 非现场司法证据文书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能监控设备网络、固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文书,一样平常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文书。非现场司法证据文书包括《电子技能监控设备记录审核表》 和通过电子技能监控设备网络、固定违法事实的照片、录像及其他电子数据记录。将电子技能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内容作为证据的,记录内容应该真实、清晰、完全、准确,电子技能监控设备应该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该向社会公布,并经由法制和技能审核。采纳非现场司法办法制作的案卷,可以仅依据电子技能监控设备网络、固定的证据认定违法事实。非现场司法证据不视为孤证。 第五十二条 电子数据证据文书是记载当事人履行违法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证据文书。电子数据证据文书应该确保电子数据天生、网络、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具备下列内容:(一)电子数据内容,详细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运用做事的通信信息;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 登录日志等信息;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打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二)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存放地点或网络地址解释。(三)网络、调取证据的韶光、地点、证明事变、技能方法、及司法职员具名等反响取证情形的内容。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该供应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同等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网络、调取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该利用光盘或其他数字存储介质保存,或者以音像记录形式归入案卷的同时,由行政机关妥善保存至少一份封存状态的电子数据备份件。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文书,不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文书。 第五十三条 除作为认定被惩罚工具资格的证据外,身份证及其他认定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附于讯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等文书后时,不单独作为证据文书。 第五十四条 案件调查闭幕文书包括《案件调查闭幕审批表》 和《案件调查闭幕报告》。《案件调查闭幕审批表》应该具备下列内容:(一)案由;(二)当事人基本情形;(三)备案韶光;(四)违法事实和证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子、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名称;(五)惩罚情由和依据;(六)承办人见地:由司法职员明确提出“本案已调查闭幕” 的意思表示和惩罚建议,可以同时建议向当事人下达《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并在署名后注嫡期;对符合提交集体谈论的,提出提交集体谈论决定建议;对须要移送的,提出出具《行政案 件移送书》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建议;(七)承办机构卖力人见地:拟赞许司法职员见地的,提出 “拟赞许”的见地,并签署姓名及日期;(八)审批见地:由行政机关卖力人签署明确的审批见地, 并签署姓名及日期。《案件调查闭幕报告》应该具备下列内容:(一)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形,包括案件来源、登记韶光、备案韶光和批准备案的机关等;(二)当事人基本情形;(三)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韶光、地点、目的、手段、情节、违法所得、危害后果等,要客不雅观真实、所描述的事实必须得到干系证据的支持;(四)调查经由,包括办案职员的组成、调查办法、调查时 间等;(五)干系证据及证明事变,包括音像记录(证据)要注明 载体或电子文档编号及相应的证明事变;(六)定性剖析,紧张是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七)惩罚依据及裁量权适用情形,引用法律条文要详细到条、款、项、目,并记载依据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裁量的情形;(八)惩罚建议,应该有明确的行政惩罚种类和内容。 第五十五条 《销案审批表》是行政机关备案后,经调查取证,对符合销案条件的案件撤销备案的内部文书,包括案件来源、 原备案号、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形、销案情由及承办人、承办机构、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见地等内容。个中,销案情由紧张有:不能认定违法行为、超过追诉时效、不具备统领权等。《销案审批表》具有案件“结案”性子,应该在案件调查闭幕后作出。案件予以销案的,可以不再履行结案程序;未销案的应该予以结案,详细情形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规定。第五十六条 《帮忙调查函》是行政机关须要其他行政机关帮忙调查与案件有关的特定事变时所利用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协查单位名称、被调查方简要案情、须要协查单位供应的详细资料等。第五十七条 《调查(讯问)关照书》《限期供应调查取证 材料关照书》是行政机关关照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合营调查取证事情利用的文书。《调查(讯问)关照书》须要当事人或者干系职员到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接管调查(讯问)。《限期供应调查取证材料关照书》需当事人或者干系职员通过直接提交、邮寄等办法,向行政机关提交干系材料。 第五十八条 事先奉告文书是事先奉告程序中运用的文书, 包括《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不予行政惩罚奉告书》《履行/ 放弃权利申请书》《陈述(申辩)笔录》《行政惩罚听证关照书》 《不予受理听证关照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陈述申辩 /听证复核见地书》。第五十九条 《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是指行政机关拟作出行政惩罚决定之前,奉告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惩罚内容及事实、情由、依据,并奉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哀求听证等权利时制作的司法文书。《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应该包括文书编号、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法律依据、违法事实和证据、惩罚情由和依据、拟作出的行政惩罚内容等。个中,“违法事实和证据” “惩罚情由和依据”应该与案件调查闭幕审批表中的内容相吻合。对陈述、申辩权利的奉告,属于必须奉告内容,凡一样平常程序惩罚案件应该勾选此项奉告内容。陈述、申辩期限可以与听证期限同等。对听证权利的奉告,凡符合听证条件的,应该在奉告陈述、申辩权利的同时,勾选此项奉告内容。 第六十条 《不予行政惩罚奉告书》适用范围为:(一)当事人不满十四周岁履行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掌握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五)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不雅观差错的;(六)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等其他环境。 第六十一条 《履行/放弃权利申请书》是由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应该完全表示履行或放弃权利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由当事人具名(盖章)确认。 第六十二条 《陈述(申辩)笔录》应该详确记载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情由和证据。文书详细填写标准可以参照《讯问笔录》 的规定。当事人证明自无主不雅观差错的,可以在此文书中提出并记载。由当事人提交的陈述申辩书面材料,经当事人具名(盖章) 确认后与本文书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三条 《行政惩罚听证关照书》是行政机关应该事人 哀求,依法关照当事人参加听证会时所利用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违法行为人(单位)名称、听证会召开韶光、地点、简要案情、听证会主持职员、听证员、记录人及关照内容等。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对关照内容进行适当调度。行政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受理听证的,出具《不予受理听证关照书》,应该在文书中注明不予受理的事实、情由和依据。第六十四条 《听证笔录》是如实记载听证会全过程的书面记录,具有案卷排他性,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惩罚决定的唯一依据。听证笔录除载明听证韶光、地点、案由,听证职员、听证参加人姓名及信息外,应该详细记录当事人提出的听证情由及要求,调查职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惩罚建议及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质证见地,各方辩论和末了见地,以及其他须要载明的事变,详细填写哀求参照《讯问笔录》标准。举行听证时,凡没有经由出示和质证程序的证据,均不能作为认定违法行为的合法依据。笔录应该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具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谢绝具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第六十五条 《听证报告》是听证职员总结听证会及听证结果的书面形式,重点记载听证案件基本情形、申辩及质证的紧张内容、辩论焦点问题、听证见地和建议。听证报告具有案件“调查闭幕报告”性子,应该同出《陈述 申辩/听证复核见地书》一并提交行政机关卖力人审定。第六十六条 《陈述申辩/听证复核见地书》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听证进行审核的文书。包括案由、案号、复核种别、承办人、当事人基本情形、原处理见地、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情由依据、是否须要变更拟惩罚内容、承办人见地、承办机构见地、行政机关卖力人见地,个中“原处理见地”应该与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等文书中的处理见地同等;“承办人见地”应 当明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情由和依据是否采纳,提出复核后处理见地。本文书具有案件“调查闭幕”性子,经行政机关卖力人复核审定后,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取证。经听证程序的,行政机关卖力人对听证情形进行审核后,应该根据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的内容,按照干系程序做出行政惩罚决定;未经听证的,如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情由和证据成立,行政机关应该在复核确认后予以采纳,并相应变更拟惩罚内容。 第六十七条 审核决定文书是行政机关在案件事先奉告程序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惩罚决定的文书,包括《法制审核见地表》《案件集体谈论笔录》《行政惩罚决定审批表》《行政惩罚决定书》《不予行政惩罚决定书》。第六十八条 《法制审核见地表》是记载法制审核机构对案件承办机构送审的备案、调查取证、事先奉告等文书及案件材料法制审核情形的文书,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机构、送审职员及送审韶光、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职员见地、法制审核机构卖力人见地、退卷确认具名。个中,“送审韶光”为法制审核机构收到承办机构送审材料的韶光;“退卷确认具名”应该在承办机构收到法制审核机构清偿的审核材料后,由承办机构吸收人予以具名确认并注明韶光。第六十九条 《案件集体谈论笔录》是记载行政机关卖力人 对情节繁芜或重大违法行为进行集体谈论,并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文书。《案件集体谈论笔录》应该具备以下内容:(一)案件名称、案号;(二)集体谈论韶光、地点;(三)集体谈论缘故原由,包括对情节繁芜或情节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惩罚,行政机关卖力人认为应该集体谈论的行政惩罚决定;(四)集体谈论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职员及列席职员的姓名及职务,个中,主持人必须为行政机关卖力人,进行申报请示的案件承办人、听证主持人、法制审核机构卖力人应该作为列席职员;(五)案件承办人申报请示案件情形,应该申报请示当事人基本情形、调查经由、违法事实和证据、惩罚情由、惩罚依据及裁量权 适用情形,同时提出行政惩罚建议;(六)听证主持人申报请示听证情形,应该与《听证报告》内容同等,同时申报请示听证复核见地;(七)法制审核机构卖力人申报请示法制审核情形,应该与《法制审核见地表》中的见地相同等;(八)各参加谈论职员见地和情由,应该如实对参加职员的 见地和情由进行逐一记录;(九)集体谈论结论性见地,应该由集体谈论主持人作出,并作为终极行政惩罚决定;(十)参加职员、记录职员署名。集体谈论应该在事先奉告、听证和法制审核之后,作出行政惩罚决定之提高行,记录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集体谈论记录。 第七十条 《行政惩罚决定审批表》是报请行政机关卖力人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内部审批文书,包括案由及备案韶光、当事 人基本情形、简要案情及建议、作出行政惩罚的情由依据和内容、 陈述申辩及听证情形,承办人及承办机构见地,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见地。《行政惩罚决定审批表》中“惩罚内容”应该与《案件调查闭幕审批表》《行政惩罚事先奉告书》中的惩罚内容同等;如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惩罚内容应该与《陈述申辩/听 证复核见地书》中的见地同等。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见地,即为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行 政惩罚决定见地;审批韶光即为作出(不予)行政惩罚决定的韶光。 第七十一条 《行政惩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普通程序, 依法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文书,《行政惩罚决定书》应该载明下列事变:(一)当事人基本情形;(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含适用的行政惩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据);(三)行政惩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惩罚的履行办法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子和期限;(六)罚没容许证编号;(七)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制作决定书的日期。惩罚决定书应该把稳以下几点:(一)每份惩罚决定书仅针对一个当事人,如涌现两个以上 被惩罚工具的,要分别制发惩罚文书,并以编号作以差异;(二)惩罚内容应该与《行政惩罚法》所规定的惩罚种类一 致,不得将“责令改正”作为惩罚种类,表示在惩罚内容中;(三)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应该逐一明确惩罚内容后,予以并处;(四)行政惩罚决定书必须加盖有权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行政惩罚主体的印章。 第七十二条 《不予行政惩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惩罚决定后制作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形、案件来源、查明的事实、不予行政惩罚的情由等信息。文书标准参照《行政惩罚决定书》。第七十三条 投递实行文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后,以特定办法将文书材料投递当事人,并予以实行的文书。包括《投递回证》《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准予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关照书》《不予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关照书》《行政惩罚没收财物处理审批表》《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造孽财物移交书》《造孽财物移交回执》《行政惩罚实行情形》。第七十四条 《投递回证》是记录行政机关将司法文书投递当事人或其他受投递人的文书,包括投递文书名称及编号、受投递人、投递日期、投递地点、投递办法、收件人署名(盖章)及 收件日期、投递人署名等内容。受投递人在投递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投递日期,也是行政惩罚决定的生效日期。投递办法和期限参照民事诉讼法及法律阐明有关规定实行:(一)直接投递的,应该由受投递人签收;无法签收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其他职员签收,但应该注明与被投递人的关系;当事人及干系职员谢绝签署投递回证的,应约请见证人到场,采取拍照、录像等办法记录投递过程即视为投递,同时由司法职员在投递回证上注明投递情形,司法职员和见证人一并署名;(二)委托投递的,应该记录委托缘故原由,并由受投递人签收;(三)被投递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谢绝签收的,可以留置投递,但应该约请见证人具名证明,或用音像记录办法记录投递过程,并在备注栏注明情形;(四)邮寄投递的,应该通过法律规定的邮政机构邮寄,并 将邮寄回执粘贴于备注栏;(五)公告投递的,应该注明缘故原由和公告韶光、范围、形式及载体,并将公告载体作附件存档;(六)当事人签订《投递地址确认书》并赞许接管电子投递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进行投递。 第七十五条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须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时利用的文书,包括行政惩罚决定书编号及有关罚款的内容、被惩罚人要求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情由、被惩罚人要求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承办机构见地、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见地。《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需附被惩罚人(单位)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经由审批,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出具《准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关照书》;对付不符合哀求的,行政机关出具《不予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关照书》。《准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关照书》中罚款金额应该与《行政惩罚决定书》同等,同时应该注明延期缴纳罚款日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期限。《不予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关照书》应该注明不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情由。第七十六条 《行政惩罚没收财物处理审批表》适用于依法应该予以销毁的物品,以及依法没收的造孽财物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审批。《行政惩罚没收财物处理审批表》填写内容在《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根本上增加了没收物品数量及处理办法两项内容。依法应该由行政机关予以销毁的物品,按照财政部《罚没财 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 号)第二十条及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依法处理的没收财物,应该按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 法》(财税〔2020〕54 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执 行。必须全部上缴国库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不适用本文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随意马虎损毁、灭失落、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用度过高、时令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长期 不该用随意马虎导致机器性能低落、代价贬损的车辆、船艇、电子产品等物品,以及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经权利人赞许或者申请,并经行政机关卖力人批准,可以依法先行处置;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赞许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所得款项按照涉案现金管理。 第七十七条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是记载行政机关对没收物品处理情形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行政惩罚决定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形、实行处置单位基本情形、没收物品处理情形明细表、特邀参加人及包办人具名、日期。“没收物品处理情形明细表”中应载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处理办法及处理地点。没收物品的处理应该有干系音像记录予以证明。《没收物品处理清单》中的物品及数量应该与《行政惩罚没收财物处理审批表》中的内容相同等。 第七十八条 应该移交主管部门处置的罚没物品,适用《造孽财物移交书》。按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造孽财物应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一)属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等限定流利的罚没物品;(二)依法没收的文物,应该移交国家或者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三)武器、弹药、牵制刀具、毒品、毒具、赌具、禁止流利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应该移交同级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置;(四)依法没收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该交由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司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规定处置;(五)罚没物品难以变卖或者变卖本钱大于收入,且具有经济代价或者其他代价的,行政机关应该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六)设置政府公物仓的地区,将罚没物品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材料,移送至政府公物仓,并向财政部门备案;(七)其他应该移交干系主管部门处置的罚没物品。《造孽财物移交回执》是财物吸收机关将造孽财物信息反馈给行政机关的回执文书,包括文书编号及行政机关名称、案件名 称及结案日期、行政惩罚决定书编号、造孽财物移交日期与移交造孽财物清单等信息。“移交造孽财物清单”中的物品信息应该与《造孽财物移交清单》中的同等。第七十九条 《行政惩罚实行情形记录表》是记载当事人履行行政惩罚决定情形的文书,包括行政惩罚决定书编号、案由、惩罚内容及行政惩罚实行情形。“惩罚内容”应该与《行政惩罚决定书》中的内容同等。“行政惩罚情形”中,全部履行的,应该粘贴省财政厅统一 印制或监制的罚没票据、罚没收据,附带违法物品监销材料等;未全部履行且无行政逼迫实行权的,应该粘贴或附带申请公民法院逼迫实行的干系文书。第八十条 结案文书适用于惩罚案卷闭幕阶段,包括《行政惩罚决定公开情形表》和《行政惩罚案件结案报告》。 第八十一条 《行政惩罚决定公开情形表》是记载行政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行政司法决定的文书,包括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案由、公开环境、公开网站及网站公开情形截图等。依法公开的行政惩罚决定信息,应该自司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七个事情日内公开,并将所公开的网站及公开信息内容的截图予以记载。公开的行政惩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且再次作出行政惩罚决定的,应该将撤回行政惩罚决定和再次作出的行政惩罚决定信息一并载入本文书,并在“公开环境”中予以多选。 第八十二条 《行政惩罚案件结案报告》是行政惩罚案件查处实行完毕或者终止调查后,申请结案的内部审批文书,包括案由、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形、案发韶光及地点、备案韶光、案件承办人及司法证号、结案环境、行政惩罚决定书编号、行政惩罚内容、行政惩罚决定实行办法以及承办人、承办机构、审批见地。文书填写应该把稳以下几点:(一)“发案韶光”应该填写违法行为发生时的韶光,违法行为有持续性的,填写违法行为起止韶光;(二)“发案地点”填写违法行为发生地;(三)“结案环境”按照文书中列举的结案环境进行勾选,如结案环境为其他的,注明详细环境;(四)“行政惩罚决定实行办法”应该对应文书中列举的实行办法进行勾选,个中,“逼迫实行”包括行政机关逼迫实行和申请公民法院逼迫实行,“其他”包括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等 环境;(五)“承办人见地”在确认实行完毕、终止调查等结案环境后,应该在此栏填写“建议结案的见地”。第八十三条 其他环节文书是分散在行政惩罚各程序中的司法文书包括《当事人投递地址确认书》《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复查见地书》《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 《行政案件移送书》《行政案件移送书投递回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投递回执》。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投递地址确认书》适用于当事人对投递地址的确认,特殊是当事人确认是否接管电子投递,包括案号及案由、当事人信息、奉告事变、投递地址及办法、受投递人确认后具名(盖章)。当事人确认的投递地址适用于行政惩罚各个程序。如当事人供应的投递地址不准确、拒不供应投递地址,或者投递地址变更未及时奉告,导致司法文书未能被受投递人实际接管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投递之日。《当事人投递地址确认书》中当事人未接管电子投递的,不得采纳电子投递办法;接管电子投递办法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投递。吸收方证明其到达特定系统的日期与发送方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日期不一致的,以受投递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八十五条 《责令(限期)改正关照书》是行政机关在监督、检讨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创造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制止或责令(限期)改正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形、认定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创造的问题及责令改正方法(期限、内容、 办法)等。“责令(限期)改正”创造的问题要与《现场勘验笔录》所记载的问题相对应,对创造的违法行为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可以载明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标准、规程的详细名称及条款。“改正方法”中停滞违法行为和改正违法行为应该分项记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没有减损当事人权柄或者增设责任的可以不予奉告救援路子。第八十六条 《责令(限期)改正复查见地书》是行政机关不才达《责令(限期)改正关照书》后对当事人改正情形进行复核检讨利用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形、责令(限期)改正情形、复查情形及见地等内容。《责令(限期)改正复查见地书》应该与《责令(限期)改正关照书》相衔接,被复查单位有整改报告的应该附于其后。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行政惩罚前置条件的,应该在限期届满后、调查闭幕前,完成复查(按日惩罚、按次惩罚除外);责令(限期)改正作为非行政惩罚前置条件,须要进行复查的,可以在调查闭幕前复查,也可以在作出行政惩罚后、结案前复查。复查时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应该载明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客不雅观 情形,不得大略描述为“完备改正完毕”“基本改正完毕”等结论性见地,并可以采集视听资料等证据,确认复查情形;未完备改正违法行为的,应该结合违法行为认定依据与惩罚依据进行详细描述,应该采集视听资料等证据,以确认改正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形。第八十七条 《当场行政惩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司法职员当场向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惩罚时利用的文书,包括文书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形、法定代表人或卖力人基本情形、写明违法地点、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依据名称条款等信息。 第八十八条 《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适用于回避申请审查、先行登记保存、案件中止、听证受理等须要内部审批的环节。“申请事变”为须要审批的事变,其他内容的文书标准,参照备案审批表。《案件调查闭幕审批表》由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的,事先奉告、行政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可以不再进行内部审批;非行政机关卖力人审批的,适用本文书。第八十九条 《行政案件移送书》《行政案件移送书投递回执》是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统领的案件,移送至具有统领权的行政机关所利用的文书。《行政案件移送书》应该附案件证据等材料;存在涉案物品的,应该将涉案物品、物品清单等一并移送。《行政案件移送书投递回执》中的内容,应该与《行政案件移送书》内容同等。 第九十条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投递回执》是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法律机关所利用的文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应该附案件证据等材料;存在涉案 物品的,应该将涉案物品、物品清单等一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投递回执》中的内容,应该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内容同等。法律机关对依法不须要深究刑事任务或者免予刑事惩罚,但应该给予行政惩罚的,案件移送至行政机关所利用的文书,按照干系法律机关文书样式实行。 第九十一条 依法可以当场作出惩罚决定的,适用《当场惩罚决定书》。 第九十二条 《当场行政惩罚决定书》应该为预定格式,且编有号码。应该载明下列事变:(一)当事人基本情形;(二)违法行为的详细韶光、地点、事实及认定依据;(三)当场奉告、陈述、申辩等权利及权利履行情形;(四)行政惩罚依据(含适用的行政惩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据);(五)责令改正及惩罚内容;(六)行政惩罚履行办法的期限;(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子和期限;(八)惩罚地点、当事人确认署名、司法人署名及司法证号;(九)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九十三条 当场收缴罚款的,应该保存向当事人出具的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存联)。 第九十四条 当场作出的行政惩罚决定,应该及时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九十五条 行政惩罚案卷介质形式一样平常采取纸质介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取电子介质。通过行政司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司法材料,包括司法文书、案件证据以及司法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行政惩罚其他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该按照干系哀求,与案件纸质司法文书等 材料采取同一介质同步归档。 第九十六条 行政惩罚案件一样平常应该实施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制度。材料页码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分为正卷和副卷,将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同一案件存在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可以合并立卷,但应该在卷等分别进行事先奉告和制作行政惩罚决定书,相应“文书编号” 应该加注副号(如:005-1、005-2)予以差异;分别立卷的,应该在《行政惩罚案卷结案报告》“备注”中表示“对其他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另案处理”的意思表示。 第九十七条 按照普通程序履行行政惩罚的,应该自案件结案之日起 30 个事情日内,将司法文书、证据及其他干系材料立卷归档。卷内材料应该排列有序,原则上采纳行政惩罚决定书和投递回证居前,别的文书材料按照办案先后韶光顺序的办法进行排列。第九十八条 按照大略单纯程序履行行政惩罚的,应该自案件办理完毕之日起5 个事情日内,将当场行政惩罚决定书、实行情形干系凭据及其他干系材料交至行政机关。立卷归档可以按照同一 案由多案一卷的标准,按月统一装订。 第九十九条 案卷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的哀求立卷。 第一百条 案卷要利用统一的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及卷内备考表。 第一百零一条 制作司法文书时,除编号、数量、日期、韶光等内容利用阿拉伯数字外,应该利用规范汉字。 第一百零二条 填制文书应该做到字迹清楚,笔墨规范,文面清洁,标点符号精确,利用法定计量单位,不得随意简化单位名称,不得利用非专业称谓。 第一百零三条 司法文书可以采纳打印办法填写,也可以采纳手写,但填写时应该删除《河北省行政惩罚文书参考样式》中的解释部分。采纳打印办法填写的,应该删除格式文书中的下划线。手写填写的,用玄色、蓝黑钢笔或玄色水笔填制,一律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制。当事人供应的材料利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应该予复印。所有文书只存一份正本。第一百零四条 文书大小规格统一,文书过小的应该衬纸粘贴切齐,文书过大的应该折叠整洁。卷内纸张应该完全、无破损, 破损文书应该修补或复制。 第一百零五条 卷内不得有金属物,笔墨材料不得倒装、反装。 第一百零六条 卷内文书采取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编写。 第一百零七条 司法文书首页不足填写时可以添加附页。 第一百零八条 对预先设置栏目的文书,应该逐项填制,不得有空缺项;需择要填制的,应该简明扼要、完全准确。第一百零九条 司法文书中的涂改处、空格处、空缺处应该 做技能处理:(一)因填制缺点,应该用横杠线划去缺点部分;(二)涂改部分涉及当事人或者干系职员的,应该由当事人或者干系职员在涂改处捺指模,案卷中的内部司法文书不得涂改;(三)空格处、空缺处一样平常利用由右上至左下的斜线(/) 标示,或注明“此处空缺”“以下无正文”等。 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行政惩罚案卷标准(2017 年版)》同时破除。来源 | 河北省法律厅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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