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何____,女,36岁,汉族,____省___市人,_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陈____,男,35岁,汉族,____省____市人,___省____市____局干部,住____市政府机关宿舍____栋____号。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答辩人因陈______指控答辩人犯诽谤罪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3种答辩状范文 申请书范文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诽谤罪指故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主要条件,一是要有捏造并公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事实;二是出于故意,目的在于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三是必须情节严重。

  从本案情况来看,首先,我没有捏造有损陈____名誉和人格的事实。199____年6月17日,陈____在办公室内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是我单位同事刘____、胡____亲眼所见,后来向我和我处王____处长做了反映,还有胡___、王____处长的证言为证,并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没有有意损害陈____的名誉和人格。我是在6月28日单位党组织生活会上对陈____的生活作风问题提出批评的,目的在于希望陈____引以为戒,能够吸取教训,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评意见,怎能被视为故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呢?难道陈____犯了错误,就不能在组织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吗?由于我的所作所为并不具备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所以不构成犯罪。

  二、陈___的行为应当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陈___犯了错误,本应吸取教训,注意改正,但陈____却采取恶人先告状的错误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并对他给予“精神损失赔偿”。我认为,对陈____这种知错不改、拒绝 批评、一错再错的行为,应当给予舆论和道德的谴责。在这里,我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驳回陈____的诉讼请求,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寻求司法公正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证人胡____证言;

  2.证人王____处长证言;

  3.证人刘____证言;

  4.胡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王____,住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刘____,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此致

  _____省_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民事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系被告):张××,男,31岁,××公司工人,现住××市××区七里。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不务正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经常在外赌博,致使被答辩人生活困难,连买衣服都得回娘家要钱等情况,确系捏造。事实是:答辩人单位工作制度系三班倒,答辩人下夜班后还干包工活,根本没有赌博之事。答辩人将挣来的钱交给被答辩人支配,现被答辩人有3千元储蓄,根本不存在买衣服回娘家要钱之事情。

  二、被答辩人诉称近三四年来,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经常夜不归宿,在外赌博,被答辩人稍加询问,便对被答辩人进行毒打,逼得被答辩人曾两次自杀,经抢救脱险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实的。答辩人从未打过被答辩人,除夜班外,答辩人都在家住。至于被答辩人两次自杀,与答辩人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为其离婚创造条件而已。

  三、应当指出的是,被答辩人生活作风不正派。曾于××年跟×××乱两性关系,答辩人发现后,由于被答辩人和×××苦苦哀求,并表示悔改,答辩人才勉强把事情压下去。事情过后,被答辩人迄今并未有悔改表玑,但答辩人考虑到两个女儿幼小,愿等待答辩人悔改过来,重归于好。故答辩人请法院对合法婚姻予以保护,对被答辩人的不法行为给予教育,对其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

  ××年×月×日

  行政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局长。

  委托代理人:顾××,X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于原告黄X×、X X县农业机械公司和施X X不服本局X工商发(×X)第XX号《复议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一案,依法特作如下答辩:

  三原告诉状中声称他们在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中的行为和经济收入是合法的,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他们处理决定是错误的。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认为:工商发(X X)第X X号《复议决定书》维持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处(X×)第XX号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略)。

  综上所述,X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工商处(×X)第X X号《处理决定书》认定原告人黄XX和X×县农业机械公司在这台6160型发电机组交易

  中进行投机倒把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定性是准确的,处理是正确的。没收施××非法所得300元也是正确的。故我们以X工商发(XX)第X×号《复议决定书》予以维持。同理三原告人的诉讼所请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决。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