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慧第一,技艺第二

爱默生(20)

我与天才的差异_通俗人与天才的差距是什么 申请书范文

写作是须要技艺的。
关于技艺,爱默生有两个彷佛抵牾的说法。
其一,他鞭笞不计其数的学者和作者只怀孕手,没有聪慧。
其二,他又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在聪慧上,而在技艺上。
这两种说法能统一吗?

先看其一。
爱默生认为,存在一个共同的心灵,聪慧在于对这个心灵的分享,而能够最充分地分享这个心灵的人便是天才。
那么,不能分享的人便是无聪慧之辈,只是凭技艺写作,大量职业写手便是如此,天经地义地遭到了他的唾弃。

再看其二。
他谈到一个崇拜他的粉丝,总以为他的经历有超凡拔俗之处,以是才成了作家。
针对付此,他强调技艺的必要,说如果他有这个粉丝的经历,同样能利用来写作。
这是针对不事写作的普通人说的,而爱默生一向认为,普通人并不缺少聪慧,那么,在写作上所须要的便是技艺了。
不过,这个意义上的技艺显然不但是遣词造句的本领,更是一种通过自身经历分享共同心灵的能力,因此实质上即是聪慧。

以是,归根到底,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在技艺上,而在聪慧上。
我以为爱默生想强调的是,就聪慧而言,普通人与天才之间的间隔并不迢遥,而大量职业写手与天才之间却隔着一条鸿沟。

[原文]

在不计其数的学者和作者中间,我们并没有感到什么神圣的存在;我们觉察到的是一种技艺,而不是灵感;他们有一种光,却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就声称是他们自己的……然而,天才是宗教性的。
它更多地接管了共同的心。
它并不反常,而是跟其他的人大同小异。
在所有伟大的墨客身上,有一种人性的聪慧,比他们利用的任何才能都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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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间的差异不在聪慧上,而在技艺上。
我在一个学术性俱乐部里认识一个人,他对我总是百依百顺,他看到我爱好写作,便以为我的经历总有些超凡拔俗之处,而我却看到他的经历跟我的不分高下。
把他的履历给我,我可以同样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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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书目:

a《爱默森文选》,[美]范道伦编选,张爱玲译,三联书店,1986。

b《爱默生集》(上、下),吉欧·波尔泰编,赵一凡等译,三联书店,1993。

c《爱默生日记精华》,勃里斯·佩里编,倪庆饩译,东方出版社,2008。

以上每段原文后括号里的英笔墨母代表书名,阿拉伯数字是页码。

d《爱默生,充满激情的思想家》,小罗伯特·D·理查森著,石坚、李竹渝等译,四川公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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